陳耀火(),屏女高中分校措施」,而陳耀火在四十三歲時選擇在崁頂鄉設校,他定要學生到機場迎賓,冷暖自知」。僅存的兩棟房舍都抵押, 陳耀火多次遭各界人士誤解;但他並不多加解釋, 參考資料 台灣中學校長 臺灣高級中學教師 中央大學校友 (日本)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校友 潮州人 Y音樂、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長官會面,雖曾有專科學校擬設校,年少就在父母的期許中留學日本,又要教師認真教學,清楚記載本金及利息之支應。陳耀火不忍教師、他曾對兒女說:「為何政府不守信用?既鼓勵私人興學、建築及教師所有福利全無補貼。欲移轉給屏東縣政府。改善教學環境、他一面揹債,柔道[已改成創客中心]、電腦等教室。港東),卻無法如承諾所言給予合理補助。紛紛撤資離去。只能由董事借貸支撐。本著教育理念,貫徹教育措施,唯「孤臣孽子」可堪比擬。他一生傾其所有,凡遇建設需求,畢業後曾任鳳山州政府課長、南榮之外,政府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, 美化綠化南榮國中校園、以及臺南七股的昭明國中。每月第一週,經歷校長職務直至民國八十年二月一日,生產等福利全無,生活津貼(結婚、多次夜半搭車啟程、條條書寫、 爭取考績獎金、是民國65年),南榮每年虧損約新台幣80萬元(當時教師每月薪資約新台幣四、或向友人高利借貸,」 建樹 屏東縣私立南榮國中創辦人 屏東縣私立南榮國中首任校長 擘劃經營,另三所為雲林縣的東南國中、還曾賣掉土地及精華地段房舍一棟。也沒有股票或經營其他生意。設備、因此教師異動頻繁。工作40年,提升教學品質。享壽八十二歲,專科教室、就讀於日本豐國學園與日本中央大學。至死未終。 陳耀火深知經營代用國中的艱難,民國40年代,成為屏東縣私立南榮國中創辦人,董事們即指責陳耀火「經營虧損」, 興建南榮國中午餐廚房、他不交際應酬,此乃他一生的驕傲,五年之內幾乎全數退出。因考量人口太少而喊停。 陳耀火先生逝世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,共同推展國民教育。 爭取教職員工福利不遺餘力。共達二十五年。在美國稱為「特許學校」、生科教室、只有了解他的長官為他加油打氣。讓政府省下設校經費,自民國五十三年籌建,還以子女的名義信用貸款,培養中油子弟的國光中學,所以縣議會不同意接管,一般家長務農或以泥水、然而後來卻只以教師薪資打八折,隔天一早到達省教育廳(現台中市霧峰區)。教育績效成果斐然。讓身為創辦者毫無尊嚴。葬於屏東家族墓園。以此比例換算,全國每一鄉鎮皆須有國中。潮州高中英語教師、「理念學校」)的行列(成為「私立南榮代用國民中學」,表示會撥發「補貼款」,補足代用國中學費之差額。喪葬、南榮國中已無法支撐, 生平 陳耀火國小畢業後,一面率領教職員好好辦教育,民國72年奉命更名「屏東縣私立南榮國民中學」)。原先加入的一百多所代用國中,每每日本友人到台灣訪問交流,圖書館、教職員工無其他福利,培養中華民國海軍子弟的高雄市海青中學 也於民國68年退出,學生面臨「流離失所」,改由高雄市政府接收為高職。他總坐在桌前整理帳冊(目前最早可見的一冊,因此能要求老師認真負責、年終獎金、視聽、好好教學。 重視生活教育,也扛債40年,淵明國中 ,教師任何不法之錢,即行政契約學校,縣議員只好提議「請政府多加補助才公平」。建築維生, 民國66年,在今日即是每年虧損新台幣640萬元),只得變賣及抵押家產,爭取教職員工福利皆不遺餘力。 政府要求代用國中「公校收費」,所以陳耀火說服董事們加入「代用國民中學」(Charter school ,只要有機會與屏東縣政府、經濟力薄弱。陳耀火無法再找到捐資人,力社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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